陕西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等多部门下发通知,明确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活动必须执行“两票制”,过渡期不得超过2017年6月30日。
“两票制”是指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实行“两票制”主要是针对当前药品购销过程中存在的环节较多和多级代理等突出问题而采取的一项改革措施,目的是压缩药品流通环节,使中间加价透明化,进一步推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我省多部门要求,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加价水平。鼓励生产企业直接为公立医疗机构配送药品和医用耗材,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货款,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从 2017 年 1 月 1日起,全省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中实行“两票制”。医用耗材实行确有困难的,可先在高值医用耗材中实施。各医疗机构可设立过渡期,但不得超过 2017年 6 月 30 日。在确保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的基础上,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适时推行“两票制”,也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在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中推行。
为保障临床供应,急(抢)救药品、罕见病药、短缺药品以及临床必需但使用量较小的药品,可暂不实行“两票制”,具体品种由医院确定,并在本机构网站上公告。
实行“两票制”的高值医用耗材主要包括:血管介入、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结构心脏病、非血管介入、起博器、电生理、吻合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人工器官组织、疝修补、口腔和眼科等13 大类的医用耗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