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充分发挥违纪问题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就全省查处的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沈阳市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张维伦公款国内旅游等问题。2013年4月至2015年8月,张维伦多次借学习考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张维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张维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和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职务,责令其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宴请等相关费用。
2.大连市财政局企业处处长朱光明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朱光明在担任大连市财政局企业处处长期间,多次收受有关单位所送礼金。朱光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朱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抚顺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齐德林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9月13日至10月3日,齐德林在休年假期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旅游。齐德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本溪市民族委员会副主任马福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马福军多次参与公款吃喝,并以协管办公室领导的身份签批同意吃喝费用入账核销。马福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丹东凤城市文广电局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凤城市文广电局违规决定,为凤城市电视台及其广告传播中心工作人员发放福利。文广电局局长隋秀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营口大石桥市水源镇党委书记东玉福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问题。2017年1月23日,东玉福违规接受当地某公司负责人宴请。东玉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辽阳市商务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李颖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11月,辽阳市商务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搬迁至新办公地点,李颖办公室面积超出规定标准。李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要紧盯年节假期,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