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安排,今年年内,陕西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将实现对各市(区)的全覆盖。日前,省委第一、第二、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分别进驻西安(含西咸新区)、延安、安康三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进驻时间30天左右。各督察组进驻期间专门设立投诉受理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 记者 刘强摄
“西安市经渭街道泾环南路上,每隔500米有一个大的铁皮垃圾桶,有七八个左右。与绿化隔离带平齐,放在路的中间,一直无人处理,气味难闻;夜间还有人偷烧垃圾,污染环境,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延安市子长县郝家川余家坪镇胡家塌有一个黑洗煤厂,直接向河里排放污水污染水源,并且在洗煤厂上边挖了一条暗道直接将污水排放在村民的田地里,导致田地无法耕种。”
“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附近的江北办沙石场社区内有一个塑料作坊,收购废旧塑料制品再加工成塑料颗粒(该作坊经常把门锁着偷着生产),产生刺激性有毒废气,对社区居民有极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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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西安(含西咸新区)、延安、安康三市后,群众踊跃反映身边存在的环境问题。接到举报后,省委第一、第二、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第一时间内将问题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并要求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并向社会公开。
随着我省环保督察模式的开启,公众不断将目光聚焦其上,渴望了解他们是如何开展工作的。为此,本报从为何督、谁来督、督察谁、怎么督和督什么五个方面,为您揭开省委环保督察的“神秘面纱”。
1 为何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规、政策和措施。
2015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施行。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负总责。
2015年8月前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 6”系列重要文件,要求建立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2015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了《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方案(试行)》等系列环境保护工作文件。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仅事关民生福祉,更关乎党的执政地位,既是环保工作,更是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 谁来督?
环保督察这一制度设计,出自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了环保督察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为做好我省环保督察巡查工作,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多次听取环保督察巡查有关情况汇报,亲自审核督察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016年5月,省委、省政府以“两办”名义印发了《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方案(试行)》,规定我省督察工作将以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组织形式,对各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督察,并下沉至部分县区党委政府部门。
陕西省环保督察是由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形式进行督察。督察组组长由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市厅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环保厅现职副厅级干部担任。
3 督察谁?
陕西省环保督察对象主要是各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且要下沉至部分区县党委和政府。按照要求,环保督察由“督企”向“党政企同督”的转变,重点在“督政”。
按照要求,督察工作将主要检查十八大以来国家和我省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盯住中省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市县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4 怎么督?
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目前已完成榆林督察试点工作,在督察方式、制度设计和工作环节上日臻完善。督察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负责实施,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进行。
督察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每个阶段工作各有侧重,依次推进,努力形成整体督察效果。
第一阶段为市级层面督察(10天)。重点组织好见面沟通会、督察动员会、工作汇报会等“三会”。对市级领导以及党委和政府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开展个别谈话,对市级有关部门进行走访问询,调阅各类文件资料,收集分析各方面信息线索,达到聚焦问题的目标。
第二阶段为下沉区县和企业督察(10天)。重点针对第一阶段梳理出来的主要问题或问题线索,下沉5个-6个区县进行调查核实。
第三阶段为梳理分析归档(10天)。重点是梳理分析督察情况,研究督察报告的观点和框架,并整理归档资料。
5 督什么?
环境保护督察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党委政府对中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决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保障情况;环境监管执法重点任务实施进展情况;经济发展和环保资金投入情况。
二是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主要包括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偷排偷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三是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情况,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及工作成效、责任追究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
四是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国家和我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十条”任务落实,省政府铁腕治霾“1 9”行动方案确定任务的完成、“河长制”方案确定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等。记者 康传义 张江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