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级公立医院
10月1日起药品采购全面落实"两票制"
每日甘肃网4月27日讯(兰州晨报记者 赵汇)10月1日起,甘肃三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全面落实“两票制”。这一做法旨在通过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医药市场监督管理,保障百姓用药安全。
4月26日,甘肃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食药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印发《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省全面推开。全省三级公立医院今年10月1日起全面贯彻落实“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全省二级公立医疗机构须于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执行起全面落实“两票制”,2018年底前落实到位。
“两票制”是指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实行“两票制”主要遏制当前药品购销过程中存在的环节较多和多级代理等突出问题,压缩药品流通环节,使中间加价透明化,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方案》明确,全省三级公立医院优先在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为保证边远地区的药品配送、供应,允许药品配送企业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其中酒泉市肃北县、酒泉市阿克塞县、张掖市肃南县执行中可增加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