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省委常委会审定了2016年度全省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方案相关规定,省委、省政府对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领导班子和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地区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
2016年度,8个市州、60个省直部门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优秀领导班子28个,良好领导班子40个,其中市州优秀领导班子3个,良好领导班子5个;党委部门优秀领导班子5个,良好领导班子4个;人大政协法检机关优秀领导班子2个,良好领导班子2个;省政府部门优秀领导班子16个,良好领导班子24个;群团部门优秀领导班子2个,良好领导班子5个。
2016年度,8个市州、59个省直部门、3个工业园区和39个县(市区)绩效考核结果为:绩效优秀的地区、部门和县(市区)26个,绩效良好的地区、部门和县(市区)83个,其中绩效优秀地区3个,良好地区5个;绩效优秀部门13个,良好部门46个;绩效优秀工业园区1个,良好工业园区2个;绩效优秀县(市)9个,良好县(市区)30个;获得单项奖的地区、部门和县(市区)24个。
近年来,我省考核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适应新形势,探索新方法,不断完善目标责任(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尤其是考核指标体系实现了与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对接、与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衔接;考核对象实现了对市州、工业园区、省直部门和县(市区)的全覆盖;考核手段实现了年终考核与中期考核的有机结合,考核工作取得了引领发展方向、衡量发展成果、推动工作进步、激励干部争优的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