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28日讯 27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6年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6.8,各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处于61.1~70.4之间,生态环境状况均处于良好状态。与2015年相比,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上升0.3。
2016年,全省环境质量保持总体改善的良好势头。从地表水环境来看,与2015年相比,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104个断面中,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上升6.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5.2个百分点,达到国家“水十条”年度考核目标。长江江苏段干流水质较好,10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分别达到Ⅱ类和Ⅰ类标准,总磷年均浓度达Ⅳ类,总氮年均浓度为Ⅴ类。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4.6,同比下降1.5,总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从环境空气质量来看,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较2015年上升3.4个百分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或保持稳定,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2.1%、较2013年下降30.1%,达到国家提出的“在2013年基础上下降13%,比2015年下降3%”目标要求。
生态文明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累计建成国家生态市县45个,数量位居全国首位。完成1486个年度大气治理重点项目,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率超过八成,燃煤小锅炉整治率达到九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8.82万辆。建立水质改善“断面长”制,部署落实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太湖流域连续9年实现“两个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至1620万立方米/日。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初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新闻发布会上还宣布,6月5日-6日,环境保护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将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共同举办“2017国际环保新技术大会”。 (宋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