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4月28日讯(记者 李颖 范金鑫)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山东省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记者从发布会获悉,住房公积金全年缴存额达到914.9亿元,同比增长12.3%。中低收入职工群体成为缴存主体,全省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比达95.9%。
全年缴存额达到914.9亿元 同比增长12.3%
从公布的年度报告来看,山东住房公积金呈现出缴存缴存覆盖面不断扩大,缴存额快速增长,非公单位占比呈逐年上升等突出特点。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周善东表示,去年全年实缴职工872.2万人,新开户职工达70.4万人。全年缴存额突破900亿元,达到914.9亿元,同比增长12.3%。全省非公单位占比51.3%,缴存人数占比32.4%。全年非公单位新开户职工47.4万人,占比高达67.3%。中低收入职工群体成为缴存主体,全省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836.7万人,高收入群体35.5万人。中低收入群体占比达95.9%。
13.8万人降低了缴存比例 减轻企业负担3亿元
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王晶表示,去年国家要求降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促进企业降成本,减负担。山东自去年7月1日起,全省全面落实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一是严格执行缴存控高保低政策,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二是允许企业自行确定缴存比例。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在5%至12%之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三是困难企业可以申请缓缴。317个困难企业13.8万人降低了缴存比例,减轻企业负担3亿元;12个困难企业7.1万人缓缴了住房公积金,减轻企业负担4.3亿元,
存款利率调整 增加职工利息收入14亿元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刘健表示,从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按照缴存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1.50%执行。通过存款利率调整,增加职工利息收入14亿元。去年开始,借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新的利率,借款职工可节约贷款利息支出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