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贾楠)近日,为应对即将到来的“五一”出游高峰,河北省旅游委提醒游客,谨防旅游“低价团”“零负团费”陷阱。线路价格并非越低越好,游客因贪图优惠而盲目随行,最后可能是花费更多的金钱却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
河北省旅游委提醒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时,注意查看“一照”和“一证”。“一照”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证”指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选择出境旅行的游客,要特别关注所报名的旅行社是否具备经营出境游业务的资格。赴台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务必在查验“一照”“一证”后,再报名、缴款和签署旅游合同。
慎重选择参加“户外俱乐部”“野外探险”“驴友之家”等形式的户外探险等旅游活动。若游客报名参加非法组织的旅游活动,将无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网上报名旅游的游客,一定不要盲目上网搜索,避免误入非法旅游招徕网站。在网上报名时,首先确认该网站是否经工商、网监部门登记备案且有备案登记号,其次看网站主页显要位置是否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信息。再次,看主页上是否有旅行社客服和各市旅游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最后,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或网上合同,并索取正规发票和保留转账记录。
微信参团旅游,沟通、交易看似便利,却缺少了线下的合同签订环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监管和保障环节及旅游经营责任保险制度,游客一旦发生人身意外或者蒙受财产损失,将很难追责和维权。
报名手续要到位。在报名时,应认真签订旅游合同。详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计划书,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并加盖旅行社公章。如需安排购物,可以向旅行社提出,由双方签订旅游购物补充协议。最后,索要和妥善保存发票。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或收据都是重要证据,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旅游安全最重要。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要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安全状况,足额购买好意外保险,提高对旅游安全风险的认识。在旅游过程中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应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理性维权。在投诉的时效期内(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或是拨打全国统一的旅游咨询公益服务专用号码12301进行咨询、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