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认定15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甘肃日报记者宜秀萍)日前,省食药监局和省卫计委依托医疗机构优势学科资源,按照哨点医院认定程序,确定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5家医疗机构为第二批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至此,我省已确定25家省级哨点医院。首批哨点医院共报告病例154例,其中包括激素依赖性皮炎16例、严重病例报告6例。
为提升我省化妆品安全监管预警控制能力,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逐步形成科学、系统、完善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网络,2015年10月,省食药监局、省卫计委联合印发《甘肃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试点方案》,启动我省化妆品不良反应试点监测工作,并确定酒泉市人民医院、庆阳市人民医院等10家医疗机构为第一批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试点期间,哨点医院积极参与化妆品不良反应试点监测工作,10家哨点医院均有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上报,其中,酒泉市人民医院共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43例,报告数量位居第一位。
据悉,哨点医院负责承担本院就诊患者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的收集、上报工作,凡批准上市销售使用的化妆品所引起的不良反应,均需通过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在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