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集中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进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定并向社会公示,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为贯彻落实好《意见》,下一步,我省将重点从着力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三方面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持续开展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发布虚假房源广告、违规代理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督促各地加大执法力度,及时督促已经工商登记但未在房产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备案,及时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黑中介”。
同时,制定出台《青海省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完成首次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信用评价结果,逐步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与工商、通信、税务、价格、金融、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共同查处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动机制。制定出台《青海省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监管办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加大处罚力度。抓紧建设中介监管服务平台,实行二手房网上签约及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实行商品房代理销售备案制度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切实保证交易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