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作风建设,现将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合川区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原副主任唐建美违规公款接待问题。2016年8月3日晚,唐建美在北部新区一火锅店接待其丈夫的同学陈某一行,当晚用餐花费1059元,在单位用公款进行报销。2017年4月,唐建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有关费用。
渝北区永庆小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1月,永庆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徐世容和党支部副书记周勇违规研究决策,将学校聘请人员专项补助经费12万元,违规发放给27名在职教师。2017年2月,徐世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周勇受到免职处理,违规发放款项予以清退。
九龙坡区运管处运政科科长于萍、维修科科员谭斌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3月,于萍、谭斌在杭州参加《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宣传贯彻培训班期间,未按要求参加培训学习,借机到普陀山、乌镇等风景区游玩。2017年3月,于萍、谭斌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处分。
南川区水务局水库移民科科长倪万全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7月至12月,倪万全违规借用区水务局下属国有企业重庆磊威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公车开展工作,并在借用期间未经审批违规驾驶公车。2017年3月,倪万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重庆磊威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凌旭被诫勉谈话;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南川区水务局副局长魏远新被诫勉谈话。
城口县复兴街道和平社区违规发放服装问题。2016年12月,和平社区用社区经费为7名社区干部分别购买羽绒服、西服、牛仔裤、衬衫等,共计开支2.858万元,并经街道办事处审签后予以报销。2017年3月,该社区党支部书记杜井安、主任袁开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社区专职干部袁朝春、张尤旭、廖金芳、詹世慧、袁开恒受到诫勉处理,复兴街道财政所所长陈可中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和平社区联系领导陈平受到诫勉处理,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田军,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杨谦受到通报处理。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4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但必须清醒看到,“四风”问题积习甚深,少数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市委再三强调于不顾,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不收手、不知止。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用公款报销私人请客费用,有的套取现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借培训之机游山玩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严肃查处。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五一”、端午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坚持从严执纪,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