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7年我省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今年我省实施区域有39个县(市、区),包括丰县、沛县、洪泽区、涟水县、溧阳市、南京市溧水区等。
考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填报,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地区,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今年参与实施的高校中,有72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自主招生高校23所以及包括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12所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相关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4月30日前,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报名申请;5月15日前,初审并公示。考生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和拟报考高校网站,查阅招生简章,了解报考具体时间、办法和要求。考生的考核录取管理工作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 (杨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