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江苏 » 正文

全球报道:无锡发布房价限涨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30  来源:中江网
核心提示:本报讯 (记者 浦敏琦) 4月28日晚,无锡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的意见》,决定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得调

本报讯 (记者 浦敏琦) 4月28日晚,无锡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的意见》,决定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得调高。

按照这一文件,申报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规模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且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得调高。同一项目分批报备的,后一批次申报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批次备案价格,且前一批次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后尚未出售(无法提供认购书和收取定金电子凭证)或者涉嫌捂盘惜售的项目,后一批次价格备案不予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后10天内,应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每套房屋价格。《意见》出台是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遏制无锡市区房价过快上涨。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