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记者王亚芸报道)一季度我区阿图什、库尔勒、和田等南疆和东疆7城市空气质量优良比例同比增加18.4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明显好转,7城市在全国338个城市一季度排名中的名次均有所上升,也带动了全区19城市一季度空气质量优良比例增加5.0个百分点。
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加大污染防治和防沙治沙力度,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把“努力实现生态环境良好”作为到2020年要做到的“四个努力实现”之一。
今年我区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的11条49项任务,推进各职能单位相关大气污染防治职责的落实,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合力。3月,自治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奎—独—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会议,切实落实重点区域内,地方政府和兵团环境保护工作“五个统一”,加强同防同治的工作力度。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孙旺生说,今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将对新疆进行环保督察,这是我区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的重要契机。环保系统将聚焦总目标,践行新理念,做好环境保护顶层设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守生态保护底线,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依法加强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管,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制,实行能源、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加快修编《新疆生态功能区划》,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和空间用途制度,切实改善我区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据了解,为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2016年以来,我区已经对14个地州市开展了环保督察,有力推动了环境问题解决和环保责任落实。
2017年第一季度,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在线比对监测工作顺利完成。截至4月1日,已完成对全区15家国控重点污染源(燃煤电厂)24台锅炉的监督性监测及24套在线设施的比对监测工作,监督性监测达标率相较于2016年第四季度93.3%持平,比对监测通过率较2016年第四季度79.2%有所上升。
4月26日,自治区环保厅与环保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建设自治区生态遥感监测中心,开展生态遥感监测工作,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状况实施全面监测和全覆盖调查评估,更加有力地为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监管、环保执法及环境治理等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