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毛巾遮挡号牌。)
4月30日,遵义市余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媒体通报,一辆货车驾驶人在夜晚卸载大米时,竟然用毛巾把前后号牌遮挡,意图躲避电子监控抓拍,结果被一次性被记满12分。
4月26日晚10时许,余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城区开展夜查行动,当巡逻至香港路牛转盘至电影院50米处的一粮油门市部路段时,发现车牌号为贵RDE***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正在卸载大米,执勤民警立即对该卡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车前后车牌都用毛巾遮挡。
经民警询问,货车驾驶员名叫刘某,刘某遮挡号牌是为了躲避电子监控。因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刘某作出罚款100元,并一次记满12分的处罚。(记者:罗胜谟 姚强 来源: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