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拟立法剪断街头“黑尾巴”
对冒黑烟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督治理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文彩云)4月28日,南宁市法制办召开专家论证会,就《南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专家论证稿)》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将通过立法对该市冒黑烟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督和治理,剪断街头“黑尾巴”。
据统计,从2010年至2015年,南宁市汽车保有量每年均保持15%以上的增长,年新增汽车均超过10万辆。2016年底,南宁市(含县、区)机动车保有量为171.79万辆,2016年新注册登记的汽车为13.43万辆,较上一年度增加13.15%,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趋势。急剧增多的机动车在为市民的交通提供极大方便的同时,机动车排气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也日益严重。
南宁市法制办副主任侯康顺介绍,为剪断街头“黑尾巴”,《条例》分别在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中,拟对大气污染防治设置新规定,对冒黑烟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维修整改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
与会专家认为,从源头上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应对新车注册登记和二手车转入登记设定一定的门槛,将排气不达标的车辆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