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警一年查处“酒驾”3457起
将推动把酒驾记录纳入个人征信
南国都市报5月1日讯(记者王燕珍特约记者周平虎)今年5月1日是我国“醉驾入刑”实施6周年。5月1日,据省交警总队通报,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全省公安机关一年来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3457起,其中饮酒后驾驶2625起,醉酒驾驶832起。立案783起,采取拘留、逮捕、取保、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577人。
经过前五年的治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治理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治理酒驾醉驾的力度继续加大。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全省公安机关共查处酒后驾驶3457起,其中饮酒后驾驶2625起,醉酒驾驶832起,同比明显增长。
二是酒驾高发区域由城市向乡镇转移。据统计,餐饮和娱乐场所集中区域是酒驾高发区域。从道路看,过去一年在城市道路上查处酒后驾驶占多数,但在县乡道路上查处酒后驾驶量同比上升。“酒驾”主要发生在晚间,其中0点后明显多发。
三是酒驾醉驾肇事仍处多发时期,但恶性事故明显遏制。一年来全省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104起、死亡37人、受伤108人,但未发生因酒驾醉驾引发恶性交通事故。在因酒驾、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中,酒后驾驶摩托车引发事故占到多数。从当事人性别看,男性占了绝大多数,比例高达97%。而从当事人年龄看,20-40周岁占比达62%。
四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酒驾行为减少。全省公安交警严查酒驾,对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抄告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的酒驾案例中,从当事人的职业分析,其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占近10%,同比下降2%。从数据看,党政机关人员酒驾占比不大,主要原因是对党政机关人员来说,“酒驾”违法成本太高。
五是群众抵制酒驾醉驾的自觉性显著提升,形成“酒后拒驾”共识。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目前仍处于酒驾醉驾的多发期、执法的攻坚期。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坚定整治酒驾醉驾的信心和决心,积极会同其他司法机关形成合力,在巩固城市酒驾治理效果、推动农村同步治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将酒驾记录纳入个人征信,努力构建治理酒驾醉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位一体”工作格局,不断推进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