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布山东省内首个市级河长制实施方案,构建四级河长体系,每条河道都将设立河长——
青岛全面实行“河长制”
河长制实施近期目标
2017年底前——
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020年——
重要河库(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5%,消除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现象,基本建成河库(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2030年——
通过不懈努力使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青岛建设总目标
去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部署后,青岛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推进河长制有关工作。“河长制”分别被列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和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工作加以推进落实。《青岛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也于日前正式发布,这也是省内发布的第一个市级河长制实施方案。该方案对工作思路、组织体系及主要任务等进行了明确,绘就了我市实行河长制的线路图。
青岛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74条,各类水库571座,这些水利工程在防洪、除涝、灌溉、城镇供水和生态调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功能。与此同时,青岛也是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247立方米。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全面实行河长制意义重大。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中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青岛市水利局局长赵兴书说,我市将通过持续不断地努力,使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青岛建设总目标。
河长任务更多更细化
鼓励设立“义务河长”
青岛是在全国较早实行河长制的城市。公开资料显示,青岛市实行河长制始于2013年,最早在墨水河流域试行环境污染整治河长制,重点加强墨水河流域污染防治,改善墨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截至目前,青岛市30余条重点河流、220个河段已实施河长制管理。
《青岛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与此前实行的河长制区别在哪儿?“主要任务有所增加,涉及面更广;河长设置上多了总河长,领导级别更高;具体任务更加细化,比之前更全面。可以说是有很大的提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刘化海告诉记者。
据介绍,青岛之前实行的河长制更侧重于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而《青岛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提出的河长制主要任务则包含6大项35个小项任务,包括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此外,之前的河长制主要由环保部门牵头,全面实行的河长制则由水利部门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
河长设置上,新的实施方案明确全面实行河长制,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行政区域总河长;各级相关负责同志分级分段担任行政区域内河库(湖)河长,建立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鼓励设立民间(义务)河长。
与4年前实行的河长制不同,新的方案中,挂帅领导的级别更高,新设立了总河长。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全市总河长,市委副书记、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副市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市长为副总河长。
15条干流设市级河长
设置河长制办公室
根据《青岛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我市将在大沽河、北胶莱河、李村河、白沙河、五沽河、胶河、小沽河、墨水河(途经即墨市、城阳区、红岛经济区)、巨洋河、祥茂河、南胶莱河、桃源河、张村河、洋河、洪江河等15条河道干流(上述河道均包括其上所建的各类水库,下同)分别设立市级河长,由市级领导担任,同时明确一个市直部门为联系单位,负责落实河长安排事项和工作任务。河流所涉及区(市)负责同志分别担任相应河库(湖)河长。市级河长名单由市委、市政府根据情况适时予以公布或调整,各级也要相应公布本级河长名单。
职责上,市级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河库(湖)的管理保护和全市河长制工作,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市级副总河长负责协助总河长组织领导全市河库(湖)管理保护和全市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履行河库(湖)管理保护职责;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市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库(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区(市)、镇(街道)、村(社区)级河长具体职责按照河库(湖)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市)予以明确。
方案还明确了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市、区(市)设置河长制办公室,镇(街道)要明确负责相关工作的机构。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区(市)河长制办公室由各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市设置。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负责河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协调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监督指导下级河长制办事机构完成任务,总体推进河库(湖)管理保护工作。
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每条河都将设河长
据了解,全面实行河长制,青岛将按照属地负责、分类施治、统筹考核、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分步实施,扎实推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湖)管理保护机制。
明责任、建机制。全面建立河长制,落实各级河长名单,完善组织体系,建立良性工作运行机制。开展河库(湖)问题排查工作,查明问题、摸清底数;针对存在问题,按照系统治理、一河一策、一库(湖)一策要求,制定河库(湖)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标准,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并适时修订。
搞整治、护秩序。分解下达任务指标,抓好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按照行动计划完成年度整治任务,实施以清除河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为主要内容的“清河行动”;集中整治“八乱”现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恢复正常河库(湖)管理秩序。
补短板、谋对策。以流域为单元,融入生态环境友好型治理理念,统筹自然、生态各种要素,科学规划,把治水与环境整治、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等有机结合起来,确定中长期综合治理任务。
定目标、抓落实。根据中长期综合治理规划和分期实施任务,制定阶段性目标和工作标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推进落实,久久为功、取得实效。
强管护、固成效。按照保护为先、治理与管护并重的原则,清理整治一条、段,管理保护一条、段。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和考核问责,巩固已有整治成果,规范河库(湖)管理和保护,维护河库(湖)健康生命,实现河库(湖)功能永续利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刘化海表示,以前的河长制主要在重点河流推行,以后则将包括青岛大大小小的河流,“沟沟坎坎,只要是河就会设立河长。”
建立严格考核问责机制
确定管河治河“时间表”
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健全市、区(市)两级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
这是《青岛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对加强水资源保护方面的要求。据了解,方案对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并且明确了35项具体工作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与落实单位,事无巨细。
据悉,我市将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形成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间的河长制联席协调机制,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工作督察督办制度,通过完善各项制度推进全面实行河长制。同时,按照“部门分项负责、河长制办公室统筹考核”的原则,对分解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根据河长制实行的不同阶段进行考核;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充分结合,严格考核问责。
根据方案,我市将在今年年底前建立起四级河长体系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重要河库(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5%,消除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现象,基本建成河库(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2030年,通过不懈努力使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青岛建设总目标。(本报制图 金琳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