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新津警方挡获无人机黑飞 奖励举报者一万元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讯(记者李智)5月2日下午,记者从成都新津警方获悉,5月1日,新津警方查处一名在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放飞无人机的违法行为人,并奖励举报者一万元。
新津警方在官方微博@平安新津上通报称,2017年5月1日下午四点半,新津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新津县新平镇某果园有人放飞无人机。
新津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正在双流机场净空保护区操控无人机飞行的詹某(男,38岁,本市人)挡获,并现场缴获无人机设备一台。
据悉,鉴于詹某的行为尚未影响机场航班的正常起降,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新津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詹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同时在今日(2日)上午,新津县公安局对提供相关线索的举报者给予了10000元现金奖励。
新津警方表示,新津县全域属净空区域,希望各单位、组织及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军、民航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同时积极发现、规劝、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机场正常的飞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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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安厅通报无人机扰飞案件:举报查实将奖励1万元
4月17和18日,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接连发生两起因无人机干扰航班正常起降、导致多趟航班备降重庆、贵阳机场或返航的事件,严重扰乱了民用航班的飞行秩序。
记者20日下午4点从四川省公安厅专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安部门已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名立案调查。
四川省公安厅表示,去年联合发布的加强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为鼓励市民对积极举报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提高奖励标准,从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提升为不低于一万元!
四川省公安厅民航公安局副局长李飞告诉记者,经调查,近期查明发生3起无人机扰乱机场飞行安全的事件。分别发生在4月14日、17日、18日,无人机活动区域分别在双流区、郫都区、崇州市,累计造成几十架航班被迫绕飞、备降、返航、出港延误等严重后果。
目前,公安部门正在继续加大侦破力度,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提供线索,协助公安部门侦查。
2016年9月1日,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向全社会明确告知:即日起,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未经军民航空中管制部门许可,将禁止放飞无人机。
除无人机外,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从事以下活动: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孔明灯,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km、跑道端外20km以内的区域;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5km、跑道端外20km以内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