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2日公布“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该计划,2017年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共14个,其中包括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国歌法(6月)。
2017年将继续审议的法律案共9个,包括证券法(修改)、核安全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修改)、国家情报法、水污染防治法(修改)、电子商务法等。在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告诉媒体,“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这是今年的立法重点。全国人大机关和中央有关部门正在密切合作来研究相关的修改问题。”
此外,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以及制定房地产税法、关税法、原子能法、刑事被害人救助法等被列入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这些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况在2017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对话
“没想到国歌立法来得这么快”
于海,全国政协委员、原解放军军乐团团长,连续十年提案聚焦国歌立法
北青报:听到今年6月要初审国歌法,您的心情怎样?
于海:一个星期前,我参加了全国人大有关国歌立法的座谈会。这十年来很不容易,我一直在为国歌立法呼吁,没想到国歌立法来得这么快。政协会议刚刚结束,我就得到了要为国歌立法的消息,非常激动。
北青报:您为什么坚持十年呼吁为国歌立法?
于海:国旗法、国徽法20多年前就有了。现在社会上对国歌不尊重、亵渎甚至侮辱的现象非常多,我觉得必须要立法保护。
我个人对国歌也有特殊的感情。1970年国庆大典,我作为解放军军乐团的小小演奏员演奏了国歌。1984年作为解放军联合军乐团的分指挥指挥了国歌演奏。国庆50周年、60周年大阅兵,我都担任千人联合军乐团的总指挥指挥了国歌演奏。
北青报:国歌立法主要是想解决什么问题?
于海:目前国歌版本比较混乱,一些存在错误的乐谱还在使用。因为版本不统一,有时候会导致专业团体在一些正式场合出现一些不应该发生的事情。
每次领导人出访,我都特别注意听国歌的演奏,国外的一些欢迎仪式,甚至演奏一些错误版本的国歌。听到很多大国的乐团,水平很高却演奏不好我们的国歌,就觉得特别痛心。这是因为国歌的版本没有统一。现在社会上流行的有十多个版本,我在一些纪念馆、博物馆中的国歌版本上,都发现了错误。
北青报:对于国歌立法,您还有哪些建议?
于海:建议国歌法不要那么细,要讲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比如国歌演奏时公民表现对国家、民族的热爱。统一国歌标准,通过立法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才是最主要的。让唱会国歌、唱好国歌、热爱国歌成为公民的一个基本要求。比如一些人在唱国歌时嬉笑打闹、打电话,甚至出现“嘘国歌”的现象,就不合适了。
北青报:目前关于国歌有哪些规定?
于海: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但是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
北青报:国歌立法,很多人都在说,是不是以后唱不好国歌就违法了。
于海:不是。国歌立法重点是说在正式场合下,对国歌要敬畏,这是对国家、民族的尊重;在公开场合下,演奏国歌应该有一个参照,使用正确的版本演奏;在重大场合下,国歌在演奏、演唱时应该被尊重。并不是说个人唱不好国歌就是违法。
我希望通过立法,把国歌中渗透的民族精神、爱国主义情结、中国故事反映出来。要通过唱国歌,把民族自强不息、居安思危的精神体现出来,把团结一致、奋勇向前的精神体现出来。
本组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