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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兰州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将在限购区域实行区域差别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03  来源:每日甘肃网
核心提示:兰州市开始实行区域差别化公积金贷款政策在限购区域购买房屋首套房首付提至30%,二套房提至40%相关新闻:首套房及二套房认定规则

兰州市开始实行区域差别化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限购区域购买房屋首套房首付提至30%,二套房提至40%

相关新闻首套房及二套房认定规则

每日甘肃网5月3日讯 (兰州晨报首席记者邱瑾玉)根据兰州市新一轮房屋调控政策规定,城关区、七里河区和安宁区实行住房区域性限购。据此,5月2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在限购区域实行区域差别化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于5月1日正式实行,值得注意的是,之前已录入中心系统但未发放贷款的,仍按原有政策执行。据了解,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并没有涉及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仍然执行已婚家庭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单身职工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的额度上限。

此次区域差别化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缴存职工家庭在兰州市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提高至不低于30%;在兰州市非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按不低于20%的政策执行。兰州市户籍的缴存职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兰州市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提高至不低于40%;兰州市户籍及非兰州市户籍的缴存职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兰州市非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按不低于20%的政策执行。其中,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认定仍按《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兰住金〔2017〕10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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