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车自燃现场。)
(消防员扑灭大火。)
5月1日,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联合消防、路政、应急等多部门成功快速处置一起皮卡车自燃事件,交警及相关部门快速反应、处置得当,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当日16时50分,该大队八中队接支队指挥中心指令称,汕昆高速公路兴义往安龙方向德卧段一辆皮卡车发生自燃,请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与消防等部门联系,同时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号牌为贵EZ55号小型普通货车在行车道发生自燃,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布控,疏导交通、预留车道,以便消防、救援车辆及时到达现场救援,经过交警、消防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半小时后,火势得到控制,交通恢复正常。
经询问驾驶员得知,他当天驾驶这辆小型普通货车由兴义往安龙方向行驶,当他行驶至安龙县德卧镇汕昆高速公路1521公里+500米处时,发现车辆前方冒黑烟,随即下车查看,当他刚下车便看到车辆发生自燃。见火势太大已无法控制,他立即撤退到护栏外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目前,火灾事故原因相关部门还正调查当中。(作者:王祖仪 雷绍洪 来源: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