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当事人将一面印有“构建法治环境 保护企业权益”的锦旗送到和龙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法官们不辞辛苦、秉公执法,表达对执行法官们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敬意。
据悉,该案件被执行人赵某在申请执行人和龙市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00万元后未能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和龙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因被执行人赵某未能按执行通知书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对其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在评估拍卖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赵某以该房屋作担保,于案外人某担保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合同,该担保公司已向长春市南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赵某的房屋共拍卖约224万元,因案外人某担保公司对被执行人的房屋有优先受偿权,其债权应优先受到清偿,并计算出210余万元的债权清单。经和龙法院执行法官与长春南关区干警沟通,并严格审查了第三人某担保公司申请的债权清单后,在其债权清单中扣除了不合理的要求,使得申请执行人和龙某小额贷款公司拿到了61余万 元。现该案件经申请执行人的同意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赵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继续执行。
为破解执行难,和龙法院以问题为导向,抓住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关键点和切入点。依法保障企业的发展和利益,是司法的责任所在,和龙法院会立足审判服务大局,尽可能为边疆企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吉网 吉刻APP 记者 沙春霞 通讯员 金光日 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