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时间延长
6月30日前缴费不影响医保待遇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谢永辉 通讯员何立莉
今年年初,柳州市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做好全民参保工作,柳州市社保局决定,将原参加新农合的柳州市农村居民的参保缴费时间延长至6月30日下午5时。在此之前参保缴费的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并不影响今年的医保待遇享受。
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按规定,2017年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为去年9月至12月,逾期不缴的从今年1月1日起停保。补缴时间为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已参保居民在3月31日以前补足欠费的,医保待遇可在缴费次日起享受。从4月1日起缴费的视为新参保,医保待遇在缴费后需等待30天才能享受。
原新农合缴费时间和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并不统一。此次,城乡居民医保针对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延长参保缴费时间,在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原新农合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6号),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50元。结合自治区人社厅、卫计会、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65号)文件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暂确定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全额缴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0元,如后续国家对缴费标准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也就是说,本市户籍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长期在柳生活、原参加新农合的非柳州户籍人员,可自愿全额缴费(每人每年600元)参加柳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同等基本医保待遇。
柳州市区的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参合证就近至各乡镇卫生院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各县的城乡居民需咨询各县社保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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