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是因为害怕所以返回案发现场“探风”。
警察说,“这小子胆真大,犯这么大事还敢回来。”
到底是害怕还是胆大?5月4日,记者找到办案民警,终于了解到台安“4.18”重大毁坏公共财物案的经过。
价值3万元灯箱和玻璃被砸
今年4月18日晚7时许,台安县公安局梅园派出所所长田军带领辅警在辖区内巡逻时惊讶地发现,县政府广场南侧8个灯箱、台安会堂圆形玻璃墙26块玻璃和文化中心A座门前宣传栏玻璃全部被砸,经济损失约三万余元。
案情十分严重,田军立即向县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姜长伟报告,姜长伟副局长立即责成刑侦大队、梅园派出所、巡特警大队联合侦办此案。于是,专案组马上投入到这起罕见的毁坏公共财物案的侦破中。
“调取视频”露端倪
办案民警通过反复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道路监控视频认定,嫌疑人年龄约在30岁左右,身高约1.7米,穿白色外套,深色裤子,黑鞋,戴黑手套,手拿约1.5米长、拇指粗的钢筋棍子,骑着一辆破旧斜梁摩托车。
监控显示,男子于案发当天中午及晚上分两次进行破坏,其动作十分刚猛,一边砸,嘴里还一边骂骂咧咧,破坏行为十分猖狂。
男子“查看”现场被发现
办案民警兵分三路紧锣密鼓地进行走访调查,一路到幸福广场、公园、小西街一带寻找嫌疑人踪迹,二路对在县政府广场锻炼的群众以及周边的樊家村、一百户回迁房、梅家村细致排查,三路到现场外围四季花园、圣莫丽湾、安居和书香苑等小区走访调查寻觅线索。但是都没有嫌疑男子的线索。
为防止嫌疑人再次作案、出现二次打砸,案发当天,田军带领办案民警在巡逻车上值守了一夜。
19日下午5时55分许,正在案发现场值守的民警看到有一名男子骑摩托车逆行穿过政府大楼平台顺坡而下。
民警等此人驶近发现,其与视频中作案嫌疑人相貌极为相似。情急之下,民警快速打出租车尾随追踪,同时向110指挥中心报告请求支援。当这名男子骑行至公路碑胜利加油站附近时,办案民警迅速靠近伺机合力将其制服。
因无路灯酒后泄愤
经突审,警方确认这名男子为此案嫌疑人无疑。经查,男子姓刘,今年29岁,台安县桓洞镇人。
据刘某交代,他因自己所住的地方没有路灯而一直心存不满,18日这天喝了不少酒,并借着酒劲分别于当天中午和晚上将政府广场南侧8个灯箱、台安会堂圆形玻璃墙26块玻璃和文化中心A座门前宣传栏玻璃全部砸坏。
酒醒后,刘某十分害怕,就怀着侥幸心理于19日晚去现场“探风”,如果后果严重的话,刘某准备外逃。没想到他刚到现场就被民警发现。
目前刘某已被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