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合格证生产酥饼
小作坊被取缔
执法人员对小作坊检查。
南国都市报5月6日讯(记者 蒙健 文/图)“屯昌县一糕点店生产一款酥饼合格证上,为啥还使用琼卫食证字号?”近日,市民林先生反映,在澄迈县金江镇一超市内所销售的一种简易包装酥饼,合格证使用的是早已失效的琼卫食证字号。
记者看到,在林先生买的酥饼内,放有一张如火柴盒大小的“红岗饼店合格证”。“合格证”所标注的“琼卫食证字(2010)第469026-030157号”,并标注有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厂址位于“屯昌县屯城镇”。
对此,记者来到澄迈县金江镇长安墟,找到林先生所购买酥饼的超市,并联系了金江食药监所执法人员。据超市老板称,这些酥饼是有人每隔两三天开车送过来的,她对酥饼“合格证”的真实性并不清楚。执法人员责令该超市将酥饼下架,并要求超市老板拨打“合格证”上的电话与厂家联系。对方称“两天后才做饼,目前没时间送货”。“厂家在电话中称,他们是瑞溪的。”该超市老板称。
“合格证”所标注的地址位于屯昌县屯城镇,制作酥饼的地点却是在澄迈县瑞溪镇。执法人员怀疑,酥饼包装内“合格证”有可能是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经多日摸排,瑞溪食药监所发现,酥饼生产地点位于瑞溪镇富民路一栋两层的民宅内。5月5日上午,澄迈县食药监局统一部署,组织澄迈县食药监局稽查大队、瑞溪食药监所等执法人员,对该民宅突击检查。面对检查,居住在该民宅内的徐某称,他们以前的确是制作过酥饼,但很久没制作了。“烘焙箱机有制作好的酥饼成品,还冒着热气呢。”执法人员反驳道。
蔡某坦言,为解决生计,一个多月前,他们在这间平房内开始制作酥饼,并私自印制“合格证”,冒用别人的厂名厂址等信息。每日产量10小袋,均送往周边的农村小卖部销售。对此,瑞溪食药监所依法对该作坊进行取缔,并责令其在20日内召回先前所销售的酥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