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政策要求和扶贫规划,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千方百计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为打赢我省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该厅通过压缩省直各部门公用经费、统筹省本级专项收入、统筹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统筹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由专项收入转列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5个方面,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我省脱贫攻坚,确保政府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发挥好政府投入主导作用。2017年,省财政预算共安排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亿元,比2016年的31.15亿元增加了14.85亿元,增幅为47.67%。
为全面合理分配资金,助力精准扶贫,今年的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将重点向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贫困革命老区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把资金投向脱贫攻坚主战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将主要按照因素法和竞争性分配法切块到县。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包含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人均地方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4个指标,政策因素主要是指国家和省的扶贫开发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年度重大决策等。同时,省级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到县,建立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机制,由县级围绕减贫任务和扶贫规划,统筹安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效益。县级可自主确定项目、科学安排资金,进一步增强县级政府自主性,让县级由“主演”变“导演”,使得项目更切实际,资金使用精准性和指向性更高。
为便于贫困县提前统筹项目安排,提高县级预算编制完整性, 省财政厅早在去年12月30日就提前下达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资金、林业专项资金等共计26.28亿元,有力支持了各贫困县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提前谋划,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
云报全媒体记者 张子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