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者(资料图片)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一年之中的空调销售旺季将随之来临。对许多西安消费者来说,安装空调过程中,对一项名为“高空作业费”的收费项目还比较陌生。据了解,今年多数空调厂商及卖场都将收取这一费用。那么这个“高空作业费”究竟啥意思?多少楼层以上要收?定价有没有统一标准?收了“高空作业费”,假如出现安装工或空调坠落伤人等意外,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高空作业费”像笔糊涂账
今年“五一”假期,因为价格实惠,家住东郊的孙女士在轻工市场一家销售空调的店面购买了一台挂式空调。然而安装工作开始后,她却感觉烦恼来了。
“购买空调时,销售人员说是包安装,不会收其他费用,如果管线长度不够,最多也就花费一些耗材费。可是前几天安装工人上门时,却称每台需收取80元高空作业费。”孙女士说,为此她拨打了客服电话咨询,被告知5楼以上需交80元的高空作业费,随着楼层的增高,收费也会有所不同。
高先生也遇到了同样的烦恼。他告诉记者,前段时间趁着商家搞促销,儿子就在网上购买了两台空调,签收空调后,很快就有人来安装,安装工人进门时很有礼貌,直到安装到一半时,一个领头的工人告知他,10楼以上,每安装一台空调就要加收100元的高空作业费。儿子心里不舒服就和安装工人理论了几句。后来,儿子在销售空调网站仔细看了几遍,才发现在收费项目里确实有这个项目。
给高先生安装空调的安装工人称,大部分安装工人并非空调商家或厂家的员工,而是外包公司聘用的劳务人员。“现在高层越来越多,每天装10台空调,就有7台以上属于高层作业,费时费力不说,风险也大。”安装工人称,并非每台空调都必须收高空作业费,以前可以跟消费者协商,从今年开始,公司才规定必须收取高空作业费。
“高空作业费”属市场定价收费合理吗
据了解,装空调收取高空作业费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确实没有统一的行业收费标准,都是由卖家与消费者自由议价。
记者昨联系到12358价格监督举报热线,据工作人员介绍,高空作业费并不在政府目录当中,属于市场行为。根据空调安装的位置和施工的难度,双方自行协商来收取。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相互对比进行了解。
苏宁电器一家门店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高空作业费近几年在国内空调安装行业悄然兴起,由于楼房设计、安装环境、安装的危险系数等不尽相同,收费标准很难量化,还没有统一标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第30号令,将小型空调高空作业定为特种作业,这种高空作业具有危险性(如身体在没有“受力点”的情况下工作,身体室外悬空作业等),安装人员必须同时持有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高空作业证”和由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才可上岗。因此,高空作业收费有一定合理性。
2016年9月1日,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发布的关于《空调拆装和维修高处作业价格信息》文件中,要求行业企业按照《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并提出2016年度空调拆装和维修服务高处作业价格信息参考,楼层在2—10层,收费120元/台次;11—20层,收费180元/台次;21层以上,收费240元/台次。文件还注明,收取高空作业费需提前向用户出示盖有企业公章的收费价目表;如需租用吊板、吊篮、搭建脚手架等特殊辅助设施、设备的,另行收费。
收了“高空作业费”工人安全谁买单
采访中,在众多讨论声音中,也有部分人对于收取高空作业费持开放态度,认为高空作业属于危险工种,工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收取额外费用也是情理之中。但是这部分钱究竟应该消费者承担还是厂家和卖场承担?工人的高空安全到底该由谁来负责呢?
市民李先生觉得,为此而买单的主体不是广大消费者,而应是与安装人员存在雇用关系的安装维修公司,其应在安装人员上门服务初期和服务过程中充分考虑并自觉、主动地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和措施,避免此类伤人事件的发生,有力地保障安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和法定责任。
对此,陕西莱顿律师事务所何睿律师表示,首先要看这个空调安装工是谁请的,或者谁派的。如果是业主自己出钱,自己请空调安装工,出了问题当然由业主来承担。但如果是商场或者厂商派来的,空调安装工有可能是商家或者厂家的员工,一旦出了意外,就属于工伤,这与收取不收取高空作业费无关,无论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都应当由公司来负责。
何律师称,商家在出售空调时应当对安装费、高空作业费的收费标准向消费者做出明确提示。如商家明确声称免费安装而未提及收取高空作业费,这说明在双方的买卖合同中,商家提供安装服务的费用已经包含在购买空调的费用中,商家应按约定履行附随义务,收取高空作业费显然是违反了约定,构成了违约,消费者有权拒交。相反,如商家事先说清楚收费标准,而消费者同意,这部分费用就应由消费者自行交付。
空调支架断裂伤人谁该负责
近年来,关于空调支架断裂导致人员伤亡的报道屡见不鲜,老化的支架就像是悬在头顶的“炸弹”。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支付了高空作业费后,因为空调支架断裂造成意外,该由谁买单呢?
何律师表示,收取高空作业费与支架断裂发生意外属于不同的两个概念。我国《侵权责任法》第85条已有明确规定,就空调外机坠落致害而言,属于典型的“高空坠物”侵权行为。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需要对此承担过错推定的侵权责任。如果支架在保质期内,因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安装存在问题而导致伤人,业主可以向支架的厂商或销售商等责任人追偿。
支架断裂伤人,商家是否能以免费赠送为由拒绝担责?何律师认为,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发布了《空调器室外机安装用支架规范》,这是我国首个聚焦空调支架安全的行业规范。该《规范》规定,支架使用的材料必须为3毫米以上的角钢或镀铝锌钢板,空调支架的承载能力不能低于空调器机组自重的4倍,使用寿命不得低于空调本身的使用寿命10-12年等等。
“支架”作为安装空调外机必须的辅助物件,消费者无论是从销售商处购买或者由销售商赠送,厂商和销售者都必须保证支架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承担与购买商品一样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不能因赠送而免责。
对于很多市民关心的“三包”期限内空调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是否还需要再次收取高空作业费的问题,何律师说,根据国家“新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凡是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各项维修费用,都无需消费者承担。(记者 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