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我省各级财政部门狠抓收入组织,强化支出管理,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统筹实施民生领域政策,全省财政收支执行实现良好开局,圆满完成“百日攻坚”各项目标任务。一季度,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60.2亿元,同口径增长17.9%,增幅位居全国第6位。
从税种看,5大主体税种增幅均在20%以上,龙头带动作用凸显。其中:增值税同口径增长21.4%,增收3.9亿元;企业所得税增长56.9%,增收1.8亿元;个人所得税增长19.8%,增收0.4亿元;资源税增长42.1%,增收1.5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增长27.5% ,增收0.7亿元。从地区看,重点地区全部实现高增长,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比重较去年同期增长3个百分点,达92%。省本级、西宁市、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地方财政收入增收额均在亿元以上,增幅均保持两位数增长。
一季度,全省财政支出达到301.6亿元,比上年增长10.6%。通过提前预拨垫付资金80亿元,有力支持交通、水利、教育、住房等重点工程提前启动和实施;通过全面梳理中央各类补助及预告资金,提前预告省对下财力性补助和专项资金733.7亿元,保障了各地对扶贫、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通过改进政府采购流程,将部门政府采购全部纳入年初预算管理,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购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