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 王煜霞)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获悉,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收入平稳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31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58元,名义增长7.6%,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据悉,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一季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583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8元,增长7.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超六成。据分析,包括预发及提高绩效奖金、财政供养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等增资政策的落实是工资性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此外,一季度,南宁市各县区举办了多场“春风行动”招聘会,城镇从业人员就业状况总体稳定,为工资性收入增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下,我市城镇居民的经营净收入增速加快。调查显示,一季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057元,同比增长8.7%。近年来,政府通过实施一系列举措,如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营改增等政策,激发了市场活力,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负担,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了更为宽松的发展空间,为创业者营造了更加良好的经营环境。
出租房屋和分红则成为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增加的主要来源。由于城镇化政策的出台,外来人口逐渐增多,影响房屋租赁市场的供需关系,房租上涨也助推居民收入增加。此外,随着城镇居民投资理财观念的增强,房租、储蓄保险收益、红利、利息收入等均有所增加,带动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较快增长。
值得关注的是,一季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增幅最大,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5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的快速增长得益于惠民政策的推动,政府对困难家庭政策性补助标准的提高和覆盖范围的扩大,拉动了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的增长。社保相关政策的落实也促使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