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凡是属于安康市各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选择就近的法院进行跨域立案,不用来回多次跑。日前,安康市首例跨域立案案件在旬阳县法院成功受理。
安康中院是全国7个试点之一
日前,安康中院发布《关于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从5月1日起,凡是安康市辖区内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行政、刑事自诉案件和申请执行案件,当事人可选择就近的法院或法庭办理跨域登记立案事项。立案材料经协作法院进行初步审查后,直接通过法院信息系统推送给管辖法院,管辖法院当即进行立案审查,制作相关文书加盖印章后,再推送至协作法院,由协作法院送达当事人。
据了解,此次试点工作为期为两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培训会议,决定在全国7个高级人民法院和7个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安康中院是全国7个开展试点工作的中级法院之一。
旬阳法院受理首例跨域案件
此次试点工作实施4天后,5月5日,旬阳法院成功受理安康市首例跨域立案案件。
5月5日,旬阳法院立案庭接到一名西安籍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证据材料。经审查判断,该原告非旬阳人,被告为岚皋县人,案件也与旬阳县毫无关系,应属岚皋法院管辖,为可以跨域立案的案件类型。随即,旬阳法院立案庭法官便要求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并扫描材料发送至管辖法院。同时,旬阳法院还致电管辖法院立案庭进行沟通,经其同意立案并转发来加盖印章的受理案件电子材料后,当面向当事人打印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进行了送达。
“今后只要是属于安康市辖区内的各级法院,群众均可前往申请立案。”据安康中院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跨域立案诉讼服务中,当事人可以在试点法院范围内就近或自愿选择任一法院,提交诉讼服务申请,办理涵盖立案、庭审、执行等多项诉讼事务,不必因案件为异地法院审理而长途奔波,是解决异地诉讼难、减少当事人诉累的一剂良方。“跨域立案”仍由管辖法院进行立案审查,制作加盖该法院的电子印章各种文书。家门口的协作法院只是作为便捷的传声筒,仅承担形式审查、风险提示、立案指导、法律释明等职责,立案审查等工作还是由管辖法院来完成的。(记者 王斌 通讯员 张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