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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播州区某中学高中男生付某和宋某在课间模仿“武林风”,戏耍打斗中,宋某挨了重拳致脾破裂。经播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8日,该区法院以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去年6月27日晚7点,付某在晚自习课间与同级同学宋某在教学楼四楼走廊上摆开了“武林风”的阵势,你来我往玩起了拳脚,期间,付某瞅准空档冲宋某的下腹一记重拳,宋某当即倒地疼痛不止。校方紧急将宋某送往播州区医院,经检查,宋腹腔内有积血,诊断为脾破裂,胃壁挫伤。通过手术和住院治疗30余天,宋才得以康复出院。3个月后,经遵医附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宋为重伤二级,受伤等级为八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高中生付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案发后,付某主动自首,且其家属除积极支付宋某共计9300元医疗费外,又赔偿了宋某各种损失45000元,取得宋某及家人谅解,法院遂从轻作出了上述判决。(记者:唐小军 刘鸿 来源: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