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厅了解到,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高尚忠等33人为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33人中,民间故事2人,回族山花儿3人,舞狮1人,黄羊钱鞭1人,传统戏剧1人,曲艺1人,南营武术1人,六盘山木版年画1人,剪纸1人,刺绣2人,民间绘画1人,砖雕1人,泥塑2人,杨氏家族泥塑1人,古建筑彩绘技艺1人,赵氏木板雕花技艺1人,贺兰砚制作技艺3人,羊羔酒酿造技艺1人,麻编1人,花灯扎制技艺1人,中宁蒿籽面1人,枸杞传统栽培技艺1人,原州民间古建筑技艺1人,陈氏回族医技1人,高台马社火2人。
自治区级非遗传承人是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级文化部门、有关单位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原则,鼓励和支持自治区级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记者 陈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