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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重庆市建筑领域试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0  来源:重庆新闻网
核心提示:记者5月8日从市城乡建委了解到,市城乡建委、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本市行政区域

记者5月8日从市城乡建委了解到,市城乡建委、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试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业内人士称,此举将有利于防止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

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是指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直接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至工资卡的一系列监管活动。

通知要求,农民工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银行代发工资结束后,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建筑工地醒目位置张贴农民工工资已发放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5日。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及时跟进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工资款)情况,若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日期拨付人工费(工资款),逾期超过一个月的,可停止施工,并向相应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停工损失等可向建设单位索赔。

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严格执行本通知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责令其整改。对未按本通知执行且发生拖欠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从业人员等责任主体,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对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黑名单”发布期内所有新开工项目加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在诚信综合评价中予以扣分;对未按本通知执行的监理单位纳入不良信息记录。(记者 廖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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