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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关注:中央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 5月11日启动报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国家公务员局官网消息,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今日发布《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

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国家公务员局官网消息,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今日发布《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副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和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开选调职位为副调研员。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至5月22日,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采取分级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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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考生排队准备进入考场。 武俊杰 摄

公告显示,公开遴选的范围为省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省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公开选调的报名范围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公告称,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8:00至5月22日18:00。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5月13日8:00至5月24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或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部门经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一般不低于3∶1。

面试结束后,各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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