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5月9日,记者从省农牧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将于5月12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意见》共分四个部分一十八条。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出台这个《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思路和基本要求;第二部分,共六个方面提出了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第三部分共提出了九个方面的扶持创业创新政策措施;第四部分从三方面强调了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树立典型示范引导等的保障措施。
据省农牧厅产业化处副处长寇俊山介绍,以前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而此次拟定的《实施意见》是过去政策措施的延伸和完善。主要特点是扶持范围进一步扩大,支持重点领域和任务更加明确,政策措施更加系统,落实要求更加明确。如以前主要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这一次扩大到了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城镇科技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等下乡创新创业。明确了重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发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电商以及各类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等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通过领办创办新型的经营主体、组建团队、产业联盟和各种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网上创业等方式创新创业,来推动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