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灯具店、便利店、窗帘店、棋牌室……如今,越来越多有证无证的商铺开在住宅楼里,引起邻居多方投诉。究竟住宅小区里能不能开店,有何要求?连日来记者采访发现,这还真不是个简单事儿!
【居民】住宅改商店,邻里担忧安全
今年,李先生乔迁位于银川市阅海万家F2区8号楼1单元的新居,可乔迁之喜很快就被冲淡了。原来是本单元102的业主将住宅改成便利店,还擅自将客厅窗户改为门。
“你想想,单元门不关,居民的安全减少了一道关卡,闲杂人等谁都可以进入,我们的安全谁来保障?”李先生认为,住宅不应该改成商用房,如果物业公司放任这种行为,那么其他人纷纷效仿,整个小区岂不成了市场?
【商户】我有合法手续,是便民不是扰民
记者来到阅海万家F2区,一进小区南大门就看到正对大门的几栋楼里开了好几家商铺。窗户上的广告显示有窗帘店、灯具店、晾衣架店等,这些商铺多开在一楼到六楼。李先生所说的这家便利店红色门头很醒目,由窗户改成的玻璃门上写着红色的“烟酒”字样,在玻璃门边是通向单元门的盲人坡道及扶手。单元门并未上锁,记者通过单元门走进便利店,店主邱先生正往货架上搬东西。
听闻被楼上邻居投诉,邱先生有点生气:“这套房子是我小舅子的,因为妻子是残疾人无业,小舅子便将这套房子借给我们开个店谋生,我们是办了合法手续的。”邱先生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拿了出来,“现在只差烟草许可证没办下来,办这个证需要门头照片所以我就弄了门头,等办下来我就按照物业要求拆掉。刚才有人还来我这买东西,说家里差个油盐酱醋的不用出单元门就能买到,明明是便民咋就成了扰民?”
【物业】没有执法权,管理很头疼
对此,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银川中房物业公司阅海分公司的苏经理表示,4月2日,邱先生开始动工装修,还将盲人坡道扶手锯掉了一截,当时物业便采取了没收工具、停水断电、锁玻璃门等措施制止了这种行为。4月5日金凤区城管局工作人员来查看后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让3日内恢复原状。
苏经理说,目前F1、F2、F3三个区至少有三十多户住改商,其中仅窗帘店就有十几家,据她分析大部分没有合法手续,但物业没有执法权,管理起来很头疼,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好好管管这些商铺。
记者走访F1、F2、F3三个区发现,商店一般都有营业执照等手续,记者以购物为由询问有无合法手续,一位窗帘店老板称自己有手续,不过在其它店里没拿来;另一位窗帘店老板则直言不讳地称,窗帘店是开在自己家里的所以不用办手续;灯具店的老板则称自己的公司总部在塞上凝聚力,那边是有合法手续的,记者想看的话可以提供复印件。
【监管】啥店能开在小区,目前法律是空白
那么,住改商到底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哪些店能开在住宅楼里?哪些不能开?记者就此咨询了多个相关部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管科答复称,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审批,监管是他们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总店办了手续分店没有办的都算无照经营,一店一照,只要是挂牌对外经营都是需要办执照的。”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服务处工作人员表示,住宅作为营业场所的,应当符合《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将住宅作为营业场所申请登记的,应向登记机关提交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对于住宅可以开设什么类型的店,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审批时,一般商店都只让开在一楼,4楼以上不允许开建材店等,餐饮娱乐类的则不允许在住宅楼开。
【律师】受影响邻居,可依法维权
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律师尤小艳认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如认为其他业主的住改商行为,对整栋楼的安全保障、居民居住安宁造成影响的,或者其他因噪声、油烟给小区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诉至法院,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记者 王若英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