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我区启动2017年自治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选拔范围为全区中小学教师,含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和教科研部门教师;选拔名额为240人,其中小学教师106人、初中教师94人、高中教师40人。
据了解,本次努力选拔出师德优良、有风范,业绩突出、有建树,师生认可、有基础,群众赞许、有口碑的教师,同时兼顾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和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并向乡村学校教师予以适当倾斜。
选拔条件为:男、女教师年龄分别在50周岁、48周岁以下,不小于30周岁;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学历合格;必须为市级骨干教师;取得学科教学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9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民主测评满意度达85%以上。(记者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