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检查医院的医疗设备。)
5月11日,毕节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场分局责令辖区大方县鑫和中西结合医院限期改正没有定期校准、检验、保养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并处以8000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据悉,该医院在使用B超诊断仪、心电图机、离心机、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等5台医疗器械期间,未定期对这5台医疗器械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未对这5台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分析、评估。
对上述违法行为,马场分局于2016年12月16日对该医院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于2016年12月23日前限期改正。但是,到2017年1月17日,执法人员重新对这家医院进行回访检查时,该医院依然未改正其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安全隐患。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场分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该家医院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医院限期改正,并对该医院作8000元罚款上缴国库的处罚。(作者:龙天猷 张微 张仕杰 来源: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