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9月2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云南省文化厅开展了巡视“回头看”,12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文化厅党组反馈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上一轮巡视整改存在问题
(一)关于“厅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够牢,抓整改落实的压力传导不够一贯、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制定了厅党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学习贯彻党内法规,树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成立督查组,对落实工作不力的情况进行督查问责;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1家直属单位进行了通报。
(二)关于“厅机关工作拖沓、纪律松弛、抓落实难”的整改情况。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公程序和秩序,完善了8项制度;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调整了厅议事协调机构;严格执行机关考勤、请销假制度和各项工作纪律。
(三)关于“直属单位改制等历史遗留问题未妥善解决及改制单位职工上访不断”的整改情况。厅机关领导深入省话剧院等转制院团听取群众意见,积极落实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解决了省属转制院团保留事业身份人员的事业待遇及增资经费;开展全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调研,提交了报告和对策建议。关于原省电影公司职工上访问题,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完成了尽职调查报告,并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继续做好群众接访工作,有效化解矛盾。
二、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厅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意识不强,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细致”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文件,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完善了厅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厅机关政务党务运行;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厅“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关于“原党组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对全省文化系统全面建设缺乏总体把握和深入研判,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抓得不紧不实,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得不严不细”的整改情况。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科学谋划云南文化改革发展。完善厅调研制度,制定了厅领导年度调研计划,完善了厅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针对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修订了9项财务管理规定。修订了《云南省文化厅督查督办工作实施细则》,加大工作落实的督办力度。
(三)关于“对新博物馆建设项目把关不严,新馆主体工程验收、项目决算和老馆整体搬迁推进缓慢,文物维护保管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15年5月上旬组织对省博物馆新馆进行了竣工验收,正式对社会免费开放。二是2016年5月以来,我厅3次召开结算工作推进会,结算工作已基本结束;部分争议事项待专题会议研究后,报审计部门认定。三是省博物馆第一批文物搬迁工作已于2015年5月前完成,第二批文物搬迁工作计划于2017年5月底前完成。
(四)关于“文化惠民示范村、文化农庄、农文网等项目投资决策落实不到位,社会效益低”的整改情况。一是下发通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开展了专项资金自查,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文化惠民示范村项目自2010年以来多次通过了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的绩效考评,下一步将着力增强文化产业造血功能,解决社会效益参差不齐的问题。三是作为文化惠民示范村升级版的文化农庄试点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将继续加强项目监管和指导,着力提升“两个效益”。四是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农村服务站点加挂“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分校)”牌子;该模式已被文化部确立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云南经验”在全国推广。
(五)关于“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关系不协调,干部职工思想散、管理松,工作效率低”的整改情况。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树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全面规范办公程序,完善了8项制度;严格机关考勤、请销假管理、干部外出报备和工作纪律;完善调研制度,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
三、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厅党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整改情况。完善了《中共云南省文化厅党组工作规则》等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化解矛盾、增进团结。
(二)关于“厅领导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不够,单位凝聚力向心力不强”的整改情况。制定了厅领导年度调研计划并推进实施,完善了厅调研制度。改善后勤服务,做好节日期间走访慰问,提升单位的凝聚力向心力。
(三)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不力、对少数直属单位班子建设和不团结现象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严格工作程序,完成了省京剧院等3家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利用“两学一做”等时机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帮助和指导。
(四)关于“原党组班子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坚持群众路线不到位;原主要负责人选人用人视野窄,严重挫伤干部积极性”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起草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方案、规划和后备干部选拔方案,制定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整改措施,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拓宽用人视野,形成梯次结构;加强人才培训,提升干部素质。严格干部人事纪律,对漏报个人重大事项的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五)关于“个别干部违规提拔使用,少数处室负责人长期不交流轮岗”的整改情况。加强人事干部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严格按程序办理干部调配等手续,杜绝违纪违规问题。起草了厅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办法,逐步推进机关任职时间长的领导干部进行轮岗。
(六)关于“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调整随意造成人心不稳,超编配备艺术总监”的整改情况。制定了废止艺术总监的解决方案并已在落实中;制定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方案、规划和后备干部选拔方案。
(七)关于“厅党组班子对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开展全省文化人才队伍调研,完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推进实施。加快干部选拔和调配工作进度,对不称职、不作为、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进行调整。已完成1名直属单位正职领导的选拔任用,对聘用期满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开展全面考核。
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缺乏担当,对从严治党认识不到位、不愿较真碰硬”的整改情况。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印发了党组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党组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厅领导坚持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制度。充实纪检干部队伍,选配了厅机关纪委书记。
(二)关于“全省公共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存在围标、内外串通投标和设备供应商涉嫌骗取财政资金”的整改情况。一是省文化厅配合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开展专项巡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照干管权限进行追责或移送上级处理。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我省有关规定,修订了《云南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采购行为。三是对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及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同步监理及项目验收。
(三)关于“省文化厅原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履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严格监督执纪问责;2016年,原厅纪检组和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办结信访举报件33件,做到件件有着落。已对5名违纪人员进行了问责,对1名直属单位正处级领导干部给予了党纪处分。
(四)关于“近三年来省文化厅多名干部职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但追究责任不痛不痒”的整改情况。我厅配合驻厅纪检组,对长期旷工的2名直属单位职工分别给予了除名和严重警告处分,对3名失职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处分,对本系统各单位往来款项开展了专项清理整治。
(五)关于“巡视中发现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已整改到位;对乘坐头等舱问题已由当事人上缴了超出经济舱部分的票款,并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对公车私用的当事人已按规定给予了党纪处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云南省文化厅反映。
联系电话:0871-6361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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