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5月15日电 (王华 陈玉琪)广州市财政投入政府投资基金规模已超100亿元人民币,该市政府常务会议15日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
政府投资基金是指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截至目前,市财政投入政府投资基金规模超过百亿元人民币。
根据该《办法》,政府投资基金按照“谁设立,谁管理,谁代行政府出资人职责”的原则运作,由广州市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同时,基金要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设立市场化基金实体、多元化出资结构与专业化投资运营管理,坚持去行政化,业务主管部门不干预基金管理公司日常经营和决策业务,不直接确定具体投资项目。
《办法》还首次提出政府投资基金应根据项目投资进度或实际用款需要约定分年度出资方案。
政府投资基金主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中小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设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