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魏然)
省国土资源厅:禁止审批新建饰面石材矿山
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省国土资源厅加大全省饰面石材矿山开采整治,推进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据了解,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明确,禁止审批新建饰面石材矿山,已设立的饰面石材矿山延续须经所在地市、县(区)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
为推进生态恢复治理,不断减少矿山数量,省国土资源厅表示,将持续实施从严从紧矿业政策,到期一个关停一个,倒逼加工厂压缩生产规模。持续多次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杜绝“死灰复燃”。
同时,以“双随机”检查和“黑名单”制度督促在采矿山业主依法依规实施开采和治理。积极开展废弃饰面石材矿山综合示范治理,实施安溪官桥—龙门饰面石材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敖江流域罗源、古田、连江三县编制综合治理规划等,同时出台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包、废弃采矿用地复垦增减挂钩等政策,实施“一包一策”。
宁德:建立石材产业长效治理机制
5月6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关于古田县大东地区石材污染信访件后,宁德市、古田县立即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公安、环保、安监、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人员分头进驻鹤塘、杉洋、卓洋等乡镇,对大东地区121个矿点进行全面巡查,落实环保网格化管理,严防矿山盗采和加工企业消纳剩余石料造成新污染。
针对古田县大东地区矿山石材产业整治情况,宁德市委、市政府举一反三,综合施策,建立一套多管齐下的长效机制。
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市委、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石材产业长效治理方案,进一步明确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量化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的目标责任,形成末位约谈、单列考核和生态资源离任审计等制度,层层传导环保责任。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抽调经信、环保、国土、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对重点区域、工业园区以外的石材加工企业,一律先关停再整改。
建立退出补偿机制。各地先后出台退出补偿办法和标准,支持企业“走出去”,或者“退出来”转型发展其他产业。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修订《宁德市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聘请社区环保监督员,组织志愿者开展环保公益活动,鼓励公众广泛参与监督。
建立生态修复机制。市政协牵头组织国土、林业、环保、旅游等方面专家,深入实地开展专题调研,协助编写生态修复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