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扣满12分就要重新接受学习培训
今年南宁已有1.6万名驾驶员“回炉”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卢荻 通讯员 黄东玲
5月17日上午,因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证已被记满12分的张女士来到位于南宁市五一西路164号的南宁市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开始了为期7天的满分再教育学习培训。
记者了解到,像张女士这样因为扣满12分而要接受再教育学习的驾驶员还真不少!据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副校长黄耀辉介绍,今年1月至5月17日,参加再教育学习培训的驾驶员已累计至16256人次,平均每天200多人次。而2016年全年参加满分教育学习的驾驶员则多达52463人次。
那么,在驾驶证记满12分后,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交警部门有哪些提醒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据悉,这种学习教育及考试的流程如下:
——违法记满12分机动车驾驶人持大队开具的《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培训、考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南宁市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参加由交通安全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交安校)组织的满分再教育学习培训和科目一考试。
——属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由交安校通知其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到车管所参加科目三考试。
——违法驾驶人考试合格并在缴纳考试费用后由车管所清除其违法记分。交安校按规定向其出具《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考试合格通知书》。
——当事人持《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考试合格通知书》到辖区大队领取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在学习的7天里,交安校主要通过课件以及播放道路交通教育宣传片等方式对驾驶员进行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