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1.7公斤,家族13人坐上被告席。5月18日上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公斤级毒案,受审被告13名都是亲戚。
在法庭上,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邓书先、付欣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携带毒品海洛因从云南省驾车到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青场镇,将毒品海洛因贩卖给被告人武斌。
武斌将海洛因运回贵阳,组织被告人武丽、彭德建、彭德贵,曹霞等人多次储存、分销海洛因给其下线——被告人胡春梅、刘石德、罗常春、成宇、李元春、夏新忠等人,再由被告人胡春梅、刘石德、罗常春、成宇等人将海洛因分销给其他吸毒人员。
2016年4月4日,武斌与邓书先电话联系购买毒品海洛因,邓书先要求武斌到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青场镇附近进行交易。
交易当天,邓书先安排付欣单独驾车从云南将事先准备好的毒品海洛因运至目的地,武斌与朱庭恩(另案处理)驾驶另一辆车从贵阳家中赶到青场镇附近与邓书先见面。
武斌以54万元向邓书先购买毒品海洛因6块,每块约350克。交易完成后,武斌将购买的毒品储存在家中。武斌安排被告人曹霞将毒品给彭德贵。武斌、曹霞(夫妻关系)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从家中搜出毒品1747.9克、仿真枪一把。警方顺藤摸瓜,将这个毒品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审理中,公诉人对首犯邓书先进行询问,问他为什么要去毕节?为什么要喊付欣一起去?
邓书先:我带我老公去毕节看病,我不识字,喊付欣去帮我挂号。
公诉人:你为什么要把装毒品的包放在付欣车上?
邓书先:就想让他帮忙拿一下。
公诉人:包里装的是什么类型毒品?
邓书先:我不知道,是江南拿给我的。
另一被告人付欣则表示,他之前就多次与邓书先有过运输毒品的经历,每次邓书先都会给他一定的“好处费”。
公诉人:邓书先为什么要喊你一起去贵州?
付欣:她说喊我跟着去,事后给我5000块钱。
公诉人:包里的毒品是什么?
付欣:是一个红色袋子装的,外面是个布包。
检察机关以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分别对1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表示,被告人邓书先、付欣等13人违法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数量大,其行为已触犯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在综合审理全部案件材料、证据后,将择期作出判决。(作者:李昊 来源: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