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报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并经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施秉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县政协副主席宋通敏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据介绍,2017年4月8日,检察机关组成专案组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依法对施秉县人大原副主任、城关镇党委原书记、县政协副主席宋通敏涉嫌犯罪问题分别进行立案侦查和开展初查,并采取了强制措施。
专案组经过一个月的初查,查明宋通敏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1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同时查明宋通敏还涉嫌其他职务犯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记者罗茜 来源: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