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金艳
云南网讯 19日,《云南省激发重点群体活力推动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实施方案》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其中明确我省要瞄准7类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群体,进而带动城乡居民实现全面增收,到2020年,全体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
技能人才
技校生取得预备技师证就业享本科生同等待遇
企业要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持股分红等激励方式,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
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分别享受大专、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在与其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分别比照执行。
清除紧缺技术工人在全省大中城市落户、买房、子女就学等方面的障碍。
新型职业农民
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培养现代农业人才
以发展壮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重点,培育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继续对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免费培训,激活新型职业农民内在潜力,把他们培养成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科研人员
离岗创业保留待遇原单位享晋升权利
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离岗创业。对离岗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的权利,但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全面落实“先照后证” 企业登记网上审核
营造更优良的创业服务环境,全面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措施,探索企业住所自主申报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开展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逐步实行企业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
小微创业者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认真履行招商引资合同不以政府换届为由毁约
强化对民营企业家创业创新激励,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隐形壁垒。还要求认真履行政府在招商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
基层干部
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比争取国家特殊照顾政策
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建立健全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同时争取国家调整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艰苦、边疆、民族地区继续给予特殊照顾政策,争取国家尽快在我省各级行政机关中全面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
贫困人口出省务工给数百元交通补助
结合扶贫攻坚,将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列入当地脱贫攻坚资金统筹,对初次跨省、跨境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300元~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乡、村组织本地劳动力到县外就业的,每成功输出1人可按照就业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申请不低于1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县级对一次性成功输出30人以上规模到省外、境外转移就业的,可按照每批次给予3000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