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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香港本民前召集人 黄台仰疑弃保潜逃被通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3  来源:联合早报
核心提示:(香港综合讯)涉及去年农历年初二旺角暴动而被控暴动罪的香港“本土民主前线”(本民前)召集人黄台仰,其案件本将于明年1月开

(香港综合讯)涉及去年农历年初二旺角暴动而被控暴动罪的香港“本土民主前线”(本民前)召集人黄台仰,其案件本将于明年1月开审,但他疑弃保离港逃至英国,香港法院已发出通缉令。

据《文汇报》报道,24岁的黄台仰目前身在英国,他于11月上旬获法庭批准,离港一星期到德国出席活动,但过后没有按规定在11月20日到警署报到,也未如期在11月22日向法庭交出护照,香港高院于是即日向他发出拘捕令,正式展开通缉。

香港警方发言人接受《明报》查询时表示,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拒绝做出评论。

据报道,香港与英国有移交逃犯的协定。

黄台仰被控暴动、煽惑非法集结及煽惑暴动共三宗罪。案件排期明年1月18日审讯,并在下周六(9日)预审。根据香港《公安条例》,任何人参与暴动,即触犯暴动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判监禁10年;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判监禁五年。目前香港已有多人因参与旺角暴动,被裁定暴动罪成入狱,刑期由三年至四年不等。

黄台仰去年获准以现金10万港元(1万7228新元)及人事担保10万港元保释候审,但要交出旅游证件,同时要遵守宵禁、禁足旺角等规定,以及每周到警署报到。在保释期间,黄台仰曾多次声称受外国团体邀请,向法庭申请离境,法庭大多批准,并将现金担保增至15万港元。

旺角暴动案被告
弃保潜逃有先例

《大公报》消息称,旺角暴动案被告弃保潜逃其实有先例,其中一名女被告、18岁的李倩怡被控两项暴动罪和一项袭警罪,以3000港元保释。今年1月17日她原定与其他10名同案被告在区域法院接受聆讯,但最终没有出现,法庭随即颁下通缉令。外界后来发现李倩怡已弃保潜逃至台湾。

有网民质疑,“本民前”另一领袖梁天琦近日似乎销声匿迹,怀疑也“弃保潜逃”。《文汇报》并指有人在网上公然鼓吹其他旺角暴动案被告也应“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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