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四川 » 正文

全球报道:四川省高院通报6起典型毒品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4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省高院通报6起典型毒品案例本报讯 (记者 晨迪) 6月22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一年来审理的毒品案件情况

原标题:省高院通报6起典型毒品案例

本报讯 (记者 晨迪) 6月22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一年来审理的毒品案件情况,同时通报了6起典型案例,其中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运输毒品一案受到了强烈关注。

2016年3月、5月,吸毒人员彭某、陈某电话联系唐某欲购买甲基苯丙胺,唐某两次均安排被告人胡某(1999年9月出生,当时未成年)将约0.5克甲基苯丙胺送到约定地点以人民币200元的价格卖给彭某、陈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胡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

省高院表示,这是一起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人从事零包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近年来,受毒品消费市场持续膨胀影响,涉案毒品数量在10克以下的零包贩卖毒品案件增长迅速。零包贩卖毒品是毒品犯罪的末端环节,直接导致毒品进入消费领域,社会危害不容忽视。唐某利用其未成年的女友胡某帮其将毒品送给购毒者,胡某的行为也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在打击毒品犯罪,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的同时,在审理此类案件中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本着对未成年犯罪被告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在刑事处罚上予以从轻,同时注意与戒毒机构和社区矫正机构对接,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戒毒康复和教育帮助工作,最大限度地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