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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天津对污染河湖等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2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天津对污染河湖等行为实行有奖举报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河湖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
原标题:天津对污染河湖等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河湖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近日制定出台的《天津市河长制湖长制有奖举报管理办法》提出,实名举报向河湖偷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行为,经查实后,一次性奖励200元。

记者了解到,河长制湖长制有奖举报适用范围包括,向河湖偷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偷排工业废水、废液及其他污染物;河湖水面、河湖堤岸等河湖管理范围内有大量垃圾、杂物;在河湖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侵占河湖滩涂,在河湖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违法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擅自采砂、取土;河湖排水口门非汛期排放污水;船舶向水体排放废油、残油、垃圾和其他有害物质污染水质;填堵封盖河湖,侵占损毁堤防护岸闸坝;其他影响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的行为。

天津市明确表示,有奖举报只受理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本人的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有关情况。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经市河长办调查情况属实后给予2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天津市同时还规定,举报受理、处罚、奖励等相关机关及工作人员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情况、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举报人虚假、恶意举报或者伪造举报材料骗取或者冒领奖金的,严重扰乱河湖水生态环境管理举报工作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记者周润健)

(责编:张静淇、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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