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辽宁 » 正文

全球报道:辽宁凌源第三监狱两名脱逃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3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辽宁凌源第三监狱两名脱逃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新华社沈阳12月29日电(记者范春生)发生在今年“十一”期间的辽宁省朝阳市
原标题:辽宁凌源第三监狱两名脱逃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新华社沈阳12月29日电(记者范春生)发生在今年“十一”期间的辽宁省朝阳市凌源第三监狱罪犯脱逃事件等来法律制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认定张贵林、王磊构成脱逃罪,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6个月,与前罪没有执行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决定均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0月4日凌晨,凌源第三监狱发生两名罪犯脱逃事件。经过各方不懈努力,10月6日13时15分左右,追捕干警在河北省平泉市台头山镇烧锅杖子村将脱逃人员王磊、张贵林相继抓获。

12月4日,朝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张贵林、王磊犯脱逃罪,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贵林、王磊在服刑改造过程中,不思悔改,抗拒改造,破坏监狱设施,脱逃出监狱,均已构成脱逃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王磊的作用、地位稍次于张贵林。二人均系服刑改造期间又犯新罪,依法将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与本罪所处刑罚并罚,法院于是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编:孝媛、汤龙)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